2026年03月20日,天津金融監管局覈准張海天津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
公告內容如下:
天津金融監管局關於張海天津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任職資格的批覆
津金復〔2026〕71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
天津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天津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關於擬任首席合規官張海同志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津能源財司〔2026〕26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張海天津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天津金融監管局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