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4日,天津金融監管局覈准吳雙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首席合規官、首席風險管理執行官。
公告內容如下:
天津金融監管局關於吳雙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首席合規官、首席風險管理執行官任職資格的批覆
津金復〔2026〕72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
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吳雙首席合規官和首席風險管理執行官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華保資報〔2026〕36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吳雙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首席合規官、首席風險管理執行官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天津金融監管局
202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