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覈准吳克華溫州銀行董事。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關於吳克華溫州銀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浙金復〔2026〕83號
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吳克華職工董事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溫銀〔2026〕53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吳克華溫州銀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我局將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