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黔東南金融監管分局關於楊信菊貴州麻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公告內容如下:
黔東南金融監管分局關於楊信菊貴州麻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黔東南金復〔2026〕6號
貴州麻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貴州麻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楊信菊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麻農商呈〔2026〕2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楊信菊貴州麻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黔東南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