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平涼監管分局覈准王臣平涼崆峒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平涼監管分局關於王臣平涼崆峒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平金監行許〔2026〕21號
平涼崆峒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平涼崆峒融興村鎮銀行關於王臣擬任董事、董事長的的請示》(崆融銀呈〔2026〕1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王臣平涼崆峒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平涼監管分局
20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