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主要違法違規行爲包括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訓課件不合規,作出警告並罰款9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劉健(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銀保管理處副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作出警告並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孫梅(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副總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作出警告並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宋俊敏(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運營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作出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孫亮(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副總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作出警告並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張建平(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副總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作出警告並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 | 魯金罰決字〔2026〕20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訓課件不合規 | 警告並罰款98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2 | 劉健(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銀保管理處副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1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 警告並罰款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3 | 孫梅(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2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 | 警告並罰款7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4 | 宋俊敏(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運營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理 ) | 魯金罰決字〔2026〕23號 | 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並罰款1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5 | 孫亮(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4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 警告並罰款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6 | 張建平(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5號 | 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並罰款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 | 魯金罰決字〔2026〕20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訓課件不合規 | 警告並罰款98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2 | 劉健(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銀保管理處副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1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 警告並罰款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3 | 孫梅(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2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意外險費率 | 警告並罰款7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4 | 宋俊敏(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運營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理 ) | 魯金罰決字〔2026〕23號 | 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並罰款1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5 | 孫亮(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4號 |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 警告並罰款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
6 | 張建平(時任瑞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公司副總經理) | 魯金罰決字〔2026〕25號 | 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並罰款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