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覈准趙澤輝中國工商銀行廊坊分行副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關於趙澤輝中國工商銀行廊坊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廊金復〔2026〕37號
中國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關於趙澤輝高管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工銀冀報〔2026〕9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趙澤輝中國工商銀行廊坊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