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7日,大理金融監管分局覈准魯強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大理金融監管分局關於魯強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大金復〔2026〕5號
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覈准魯強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請示》(彌農商銀〔2026〕20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魯強雲南彌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批覆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失效,由大理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大理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