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覈准謝作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麗水中心支公司總經理。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關於謝作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麗水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麗金復〔2026〕12號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關於謝作朋麗水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請示》(浙太保產〔2026〕51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謝作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麗水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