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開展2026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
金吾財訊 | 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開展2026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2026年,三部門支持兩個及以上的縣聯合申報試點(簡稱“聯合試點縣”),共計劃支持59個聯合試點縣。2026年申報聯合試點縣的牽頭縣所在地級市2025年汽車保有量應不低於25萬輛。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擴大綠電應用的決策部署,對於通過光伏發電的充換電場站,“自發自用”電量超過總充電量40%的,其“自發自用”年度總充電量可按1.2倍折算。2024—2025年通過備案的試點縣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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