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稅務官員敦促修改法律,以沒收韓國境內個人持有的加密貨幣。
由韓國國稅廳一名調查員領導的四名研究人員正在推動韓國修改其刑事訴訟法,以便檢察官能夠真正控制嫌疑人私人錢包中持有的加密貨幣。.
韓國稅務官員正在尋求修改的現行法律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即使在逮捕令送達後,嫌疑人仍然可以轉移被盜資金。.
韓國國稅廳提出了什麼方案?
由國稅廳調查組組長張熙元領導的四位研究人員撰寫的一篇論文已發表在 《韓國犯罪學評論》 (형사정책연구, vol. 37, no. 2)雜誌上。
這篇題爲《對自保虛擬資產的扣押執法限制及立法提案》的論文認爲,現行的《刑事訴訟法》沒有賦予警方權力,可以合法扣押存儲在自保錢包中的加密貨幣,並敦促重寫該法律。.
研究人員警告說,即使警方已執行搜查令,記住或複製了私鑰或助記詞的嫌疑人仍可以將加密貨幣發送到其他地方。.
該 提案 以 2025 年 12 月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爲基礎,該 裁決確認 比特 Bitcoin 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幣可以被扣押,駁回了一名被告的辯護,該被告聲稱他持有的 55.6 個 Bitcoin 當時價值約 410 萬美元)只是“數據”,而不是財產。
法院裁定 Bitcoin 具有dent 管理性、可轉移性和經濟價值,但該裁決沒有解釋如何扣押只有嫌疑人才能訪問的比特幣。.
目前,調查人員依靠《刑事訴訟法》第 120 條,該條允許他們打開鎖並採取“必要”步驟來執行 搜查和扣押令,但這項法律與加密貨幣並不匹配,因爲將資產從一個地址轉移到另一個地址會改變誰控制該財產。
該報告還指出,通常用於在判決前凍結資產的工具(稱爲判決前資產保全)效果不佳,因爲它假定第三方(例如銀行)可以接收凍結令。而對於自託管錢包而言,則不存在這樣的第三方。.
法律將做出哪些修改?
研究人員建議,授權書必須具體明確。授權書必須列明資產的類型和數量、已確認的來源地址、目標地址、轉賬方式以及後續的存儲方式。.
研究人員建議,在查獲數字資產後,不應將這些加密貨幣存儲在僅由調查人員控制的地址中,因爲這會招致盜竊。.
研究人員建議,應設立一個由法院、調查機構和資產被盜人共同管理的共享地址。如果嫌疑人有可能拋售資產,該論文建議先將其安置在法院指定的臨時地址。.
最高法院已另行公佈了《民事執行規則》的擬議修正案,該規則涵蓋法院如何凍結、轉移和清算數字資產以償還債務。這些規則也依賴於交易所移交資產,一旦引入自託管錢包,情況就會變得更加複雜。.
韓國當局將如何扣押繳獲的加密貨幣?
今年1月,光州地方檢察廳約320枚 Bitcoin (當時價值約4800萬美元)不翼而飛。2月,江南警方在2021年查封的資產中又有22枚 Bitcoin (價值約150萬美元)消失。這兩起失竊事件最終都被 trac基於USB的錢包以及私鑰處理不當。.
今年 2 月,韓國國稅廳在一份關於追繳欠稅的公開新聞稿中泄露了錢包恢復短語,導致價值約 480 萬美元的加密資產被未經授權的人員轉移,造成了重大dent 。.
這些失誤促使韓國國家警察廳 聘請Dunamu作爲專業保管機構。其職責是保管該機構沒收的加密貨幣,估計涵蓋五年內查獲的價值545億韓元的加密貨幣。
韓國國稅廳也開始着手開發自己的解決方案。今年5月,該機構啓動了一項耗資約220萬美元的人工智能系統開發項目,該系統將整合交易所交易記錄和區塊鏈數據,以檢測洗錢和離岸逃稅等可疑活動。該系統將覆蓋非託管錢包,並涉及Upbit和Bithumb等主要交易所。預計將於2026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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