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融资收费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20万元;对李梨花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融资收费管理不到位 | 对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李梨花给予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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