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金管罚决字〔2026〕18号)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 吕金管罚决字〔2026〕18号 | 虚列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责令改正,罚款1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 2026年6月18日 |
2 | 崔峻豪(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罚款1.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 2026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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