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监管局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18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对陈秋磊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对刘世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罚款50万元;对陈秋磊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对刘世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 江苏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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