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邯郸监管分局对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邯郸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审慎、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彦杰(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贷前调查不审慎、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马高方(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一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杨志强(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二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邯金罚决字〔2025〕1号 | 贷前调查不审慎、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50万元 | 邯郸金融监管分局 |
2 | 李彦杰(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 | 对贷前调查不审慎、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
3 | 马高方(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一部经理) | 对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
4 | 杨志强(时任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二部经理) | 对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