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监管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2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贾仕宝、王井韶、陈金平、曹淑芹、周浩、周天成、余晓瑶、赵颊、夏秋冬、林岩社、张原希、陈潇剑、郭雨浓、袁明辉、张伟娣、陈鹏磊、高丽珍警告。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48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480万元,对贾仕宝、王井韶、陈金平、曹淑芹、周浩、周天成、余晓瑶、赵颎、夏秋冬、林岩社、张原希、陈潇剑、郭雨浓、袁明辉、张伟娣、陈鹏磊、高丽珍警告。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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