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對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8月21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長治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約定以外保險費回扣或者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爲罰款14萬元。郭娟(時任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對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約定以外保險費回扣或者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負有責任,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爲警告,罰款4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作出決定時間 |
1 | 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 | 長金管罰決字〔2026〕18號 |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 | 罰款1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 | 2026年8月17日 |
2 | 郭娟(時任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 長金管罰決字〔2026〕19號 | 對恆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治中心支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負有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 | 警告,罰款4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 | 2026年8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