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楊洋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6月29日,伊犁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楊洋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伊犁金融監管分局關於楊洋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覆
伊金監復〔2026〕23號
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關於楊洋同志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前海財新〔2026〕22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楊洋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伊犁監管分局
伊犁金融監管分局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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