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管理不到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進賢支行以貸還貸掩蓋不良;胡鑫(時任);付旭、朱力羣、張豫、徐繼紅(時任)給予警告;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0萬元;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進賢支行罰款50萬元;對胡鑫給予警告;對付旭、朱力羣、張豫、徐繼紅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28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分支機構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到位;以貸還貸掩蓋不良 | 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0萬元;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進賢支行罰款50萬元;對胡鑫給予警告;對付旭翾、朱力羣、張豫、徐繼紅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28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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