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對江西都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淵明支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江西都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三查”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貸款、用印管理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對江西都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50萬元,對黃輝、曹華芳、於揚立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20萬元,對馮玲玲、陳妮、胡晶晶、江政際、段志強給予警告。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貸款管理不到位,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罰款25萬元,對丁祥給予警告。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管理不到位,對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淵明支行罰款30萬元,對餘玲給予警告並罰款6萬元,對錢南山、萬文明給予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江西都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三查”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貸款、用印管理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 | 對江西都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50萬元,對黃輝、曹華芳、於揚立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20萬元,對馮玲玲、陳妮、胡晶晶、江政際、段志強給予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 |
2 |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到位 | 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罰款25萬元,對丁祥給予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 |
3 | 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分支機構及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到位 | 對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淵明支行罰款30萬元,對餘玲給予警告並罰款6萬元,對錢南山、萬文明給予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