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對樂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樂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貸款“三查”不盡職等,作出警告並罰款人民幣9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尹麟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貸款“三查”不盡職等,作出警告並罰款人民幣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張揚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貸款“三查”不盡職等,作出警告並罰款人民幣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劉攀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貸款“三查”不盡職等,作出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樂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貸款“三查”不盡職等 | 罰款人民幣90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 |
2 | 尹麟 | 警告並罰款人民幣8萬元 | ||
3 | 張揚 | 警告並罰款人民幣7萬元 | ||
4 | 劉攀 | 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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