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十堰監管分局覈准彭鵬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十堰監管分局覈准彭鵬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十堰監管分局關於彭鵬平安產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十金監復〔2026〕19號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關於覈准彭鵬任職資格的請示》(平保產鄂分發〔2026〕4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彭鵬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十堰監管分局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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