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監管局對廣州銀行深圳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3日,深圳金融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廣州銀行深圳分行及相關責任人內控管理不到位,對機構罰款50萬元,對李勇、梁文強分別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對吳聲、麥燕杏分別給予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廣東華潤銀行深圳四海社區支行因管理不善導致金融許可證遺失,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深圳市東浩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導致保險中介許可證遺失,警告並處罰款0.5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廣州銀行深圳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內控管理不到位 | 對機構罰款50萬元,對李勇、梁文強分別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對吳聲、麥燕杏分別給予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 | 深圳金融監管局 |
2 | 廣東華潤銀行深圳四海社區支行 | 因管理不善導致金融許可證遺失 | 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 深圳金融監管局 |
3 | 深圳市東浩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 因管理不善導致保險中介許可證遺失 | 警告並處罰款0.5萬元。 | 深圳金融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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