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對浙江縉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浙江縉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違規發放貸款、商票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覈不嚴,貼現資金回流出票人;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爲罰款45萬元;對陶海警告,對陸大開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麗水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商票貼現業務提供質押擔保;高級管理人員未經資格覈准實際履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爲罰款95萬元;對馮凡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浙江縉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違規發放貸款 | 對浙江縉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5萬元;對陶海警告,對陸大開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 |
2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麗水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商票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覈不嚴,貼現資金回流出票人;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回流轉存爲商業匯票貼現業務提供質押擔保;高級管理人員未經資格覈准實際履職。 | 對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麗水分行罰款95萬元;對馮一凡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