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曾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08日,常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曾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關於曾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覆
常金復〔2026〕36號
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關於常州中心支公司曾臻同志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都邦蘇分發〔2026〕11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曾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告。
三、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且未提供正當理由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四、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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