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覈准高戰強文安農商銀行董事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08日,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覈准高戰強文安農商銀行董事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關於高戰強文安農商銀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廊金復〔2026〕57號
文安農商銀行:
《河北文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覈准高戰強董事任職資格的請示》(文農商銀〔2025〕74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高戰強文安農商銀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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