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李明偉中國工商銀行菏澤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09日,菏澤金融監管分局覈准李明偉中國工商銀行菏澤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菏澤金融監管分局關於覈准李明偉中國工商銀行菏澤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菏金復〔2026〕43號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關於覈准李明偉中國工商銀行菏澤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請示》(工銀魯報〔2026〕50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李明偉中國工商銀行菏澤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菏澤監管分局
菏澤金融監管分局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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