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對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業和涉農貸款數據不真實;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管理不到位;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不當吸收存款;貸款“三查”不到位;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盡職;第一方合作數據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EAST數據報送不準確。對林堃銘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對楊偉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駱雪如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陳曉春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關責任人 | 小微企業和涉農貸款數據不真實;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管理不到位;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不當吸收存款;EAST數據報送不準確;貸款“三查”不到位;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盡職;第三方合作數據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 | 對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625萬元罰款;禁止林堃銘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對楊偉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駱雪如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陳曉春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 泉州金融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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