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09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晉中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45萬元。閆智康(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介休支行行長)的行爲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武濤(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分行直營部負責人)的行爲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張曉劍(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分行客戶部負責人)的行爲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作出決定時間 |
1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 | 晉中金管罰決字〔2026〕5號 | 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罰款4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2 | 閆智康(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介休支行行長) | 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行爲負有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
3 | 武濤(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分行直營部負責人) | 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行爲負有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
4 | 張曉劍(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分行客戶部負責人) | 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行爲負有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