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覈准劉順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0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覈准劉順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關於劉順任職資格的批覆
黃岡金監復〔2026〕44號
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公司《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關於劉順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浙商保險鄂〔2026〕6號)收悉。經審查,批覆如下:
一、覈准劉順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覆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三、你公司應要求該同志嚴格遵守有關監管規定,並督促其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誠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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