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煙臺監管分局覈准於淼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煙臺監管分局覈准於淼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煙臺監管分局關於於淼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覆
煙金復〔2026〕33號
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
《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關於申請覈准於淼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請示》(合保魯分發〔2026〕31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於淼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且未提供正當理由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煙臺監管分局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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