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及相關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員 | 服務收費不合規、貸款管理不盡職、員工異常行爲管理不到位 | 對交通銀行海南省分行罰款115萬元,對交通銀行文昌支行罰款25萬元,對交通銀行海口大同支行罰款20萬元,對交通銀行海口西海岸支行罰款35萬元;對丁偉、韓亮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2 | 樂東黎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不審慎、貸款管理不盡職 | 對樂東聯社罰款115萬元,對陳桂權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張理平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3 | 陵水黎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覈銷不合規、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 | 對陵水聯社罰款150萬元,對何武、王曉羽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4 | 儋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服務收費不合規、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貸款管理不盡職、覈銷不合規 | 對儋州聯社罰款180萬元,對陳靈華、江天倫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5 | 瓊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 | 對瓊海聯社罰款90萬元,對文博、王月紅警告並罰款共計25萬元,對潘亞春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6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 | 對保亭聯社罰款85萬元,對黃海忠警告並罰款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7 | 昌江黎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貸款管理不盡職、覈銷不合規、內控管理不到位 | 對昌江聯社罰款185萬元,對吳瑞警告並罰款7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8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不審慎、貸款管理不盡職、覈銷不合規 | 對瓊中聯社罰款200萬元,對嚴鴻警告並罰款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9 | 東方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 | 對東方聯社罰款120萬元,對王民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0 | 定安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內控管理不到位 | 對定安聯社罰款100萬元;對陳武達、符邱、龍借耿、陳春杏警告;對莫昌文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二年。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1 | 海南文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不審慎、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貸款管理不盡職,資產質量管理不審慎、覈銷不合規 | 對文昌農商行罰款46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88667.15元,對孫恆保、杜華新、朱南揚警告並罰款共計20萬元,對丘海朗警告,對利娜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二年。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2 | 海南白沙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管理不盡職、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不審慎、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資產質量管理不審慎、覈銷不合規、風險管理不到位 | 對白沙農商行罰款36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3475.64元,對盧炎葵警告並罰款7萬元。對鄭偉、盧炎葵、嚴鴻、蔡親學、胡如意、王明勇、符文成警告,對林仕志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3 | 海南澄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貸款管理不盡職、資產質量管理不審慎、覈銷不合規 | 對澄邁農商行罰款195萬元,對李通、何閣、符德權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4 | 海南臨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資產質量管理不審慎、覈銷不合規、貸款管理不盡職 | 對臨高農商行罰款160萬元,對王鹹仁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5 | 海南屯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服務收費不合規、貸款管理不盡職、內控管理不到位、覈銷不合規 | 對屯昌農商行罰款245萬元,對陳金林、盧文華、肖明、邱曉鑫警告並罰款共計27萬元,對林芳鍵、林芳利、劉小風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6 | 海南萬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不審慎、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資產質量管理不審慎、覈銷不合規、內控管理不到位 | 對萬寧農商行罰款26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996.63元,對錢光武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趙幼華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7 |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及相關社員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 | 對社員機構貸款、投資、資產質量、內控業務管理不到位 | 對海南省聯社罰款315萬元,對海口農商行罰款530萬元,對三亞農商行罰款490萬元,對海口聯社罰款290萬元,對儋州聯社罰款25萬元,對保亭聯社罰款25萬元;對利光祕、嶽劍峯警告;對邢福躍、唐敏警告並罰款共計1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18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及相關責任人員 | 內控管理不到位 | 對工行定安支行罰款25萬元;對何日暉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五年。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