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金融監管局覈准印建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監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30日,江蘇金融監管局覈准印建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監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江蘇金融監管局關於印建軍南京銀行業務總監任職資格的批覆
蘇金復〔2026〕125號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銀行關於覈准印建軍業務總監任職資格的請示》(寧銀髮〔2026〕112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印建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監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向我局報告。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江蘇金融監管局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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