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保監局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4月30日,上海銀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貸後管理不到位,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王新亮(時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行長)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貸後管理不到位的行爲負有責任,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作出決定時間 |
1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 | 長金管罰決字〔2026〕5號 | 貸後管理不到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罰款2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2日 |
2 | 王新亮(時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公司客戶經理) | 長金管罰決字〔2026〕6號 | 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貸後管理不到位的行爲負有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 | 2026年4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