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覈准郝仕湖江西永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覈准郝仕湖江西永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關於郝仕湖江西永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潯金監復〔2026〕29號
江西永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修農商銀行關於郝仕湖任職的請示》(永農商行〔2026〕23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郝仕湖江西永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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