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覈准李小亮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覈准李小亮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關於李小亮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長金管復〔2026〕22號
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李小亮同志擬任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進行審覈的請示》(沁源農商〔2026〕45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李小亮山西沁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長治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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