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封監管分局覈准徐慶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封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封監管分局覈准徐慶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封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封監管分局關於覈准徐慶任職資格的批覆
汴金復〔2026〕17號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關於徐慶同志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新保豫字〔2026〕17號)收悉。經審查,徐慶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銀保監會令〔2021〕年第6號)的有關要求,覈准其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封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覆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封監管分局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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