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黃傑鵬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17日,撫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黃傑鵬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撫州金融監管分局關於黃傑鵬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覆
撫金監復〔2026〕29號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關於黃傑鵬高管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贛陽光人壽〔2026〕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黃傑鵬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撫州金融監管分局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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