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金融監管局覈准孫明波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海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21日,寧波金融監管局覈准孫明波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海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寧波金融監管局關於孫明波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海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甬金復〔2026〕77號
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
《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關於孫明波任職資格審覈的請示》(甬中銀報〔2026〕23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孫明波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海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寧波金融監管局
2026-04-21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