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監管局覈准張靜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14日,河北金融監管局覈准張靜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河北金融監管局關於張靜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冀金復〔2026〕113號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關於覈准張靜芳任職資格的請示》(中銀報〔2026〕96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張靜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河北金融監管局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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