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融監管局覈准凌志雄湖南省財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2026年04月16日,湖南金融監管局覈准凌志雄湖南省財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湖南金融監管局關於凌志雄湖南省財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湘金復〔2026〕89號
湖南省財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覈准擬任獨立董事凌志雄同志任職資格的請示》(湘信〔2026〕2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凌志雄湖南省財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湖南金融監管局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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