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財政部針對數字貨幣交易推出了新的稅收規定,對通過經批准的服務平臺進行的轉賬徵收 0.1% 的稅費。.
擬議的法規現已在該部委的在線門戶網站上公開供公衆審閱。.
該通知草案涵蓋了國內加密資產買賣和轉移的稅收政策。這些活動不適用增值稅規定。政府計劃根據投資者是個人還是企業,採用不同的稅收結構。
進行數字貨幣交易的個人需就每筆交易的總價值繳納0.1%的個人所得稅。這一稅率與政府目前對股票市場交易徵收的稅率相同。該稅項適用於所有個人交易者,無論其居住在越南境內還是境外。.
越南公司若通過出售加密資產獲利,將被徵收20%的企業所得稅。應稅金額等於出售價格減去公司購買資產的成本以及與銷售相關的任何直接成本。.
通過越南服務提供商進行數字貨幣交易的外國公司將面臨按每筆交易收入徵收 0.1% 的企業所得稅。.
該部門將加密資產描述爲使用特殊計算機代碼或數字方法來驗證其創建、發佈、存儲和轉移的數字物品。
越南計劃從2025年9月起開展加密貨幣市場試點項目。在爲期五年的試點期間,所有數字貨幣交易必須使用越南盾。在新規實施之前,越南政府一直對加密貨幣交易徵收與股票交易相同的稅費。.
該試點項目將涵蓋多個主題。企業可以創建交易平臺、提供和發行加密貨幣資產,並提供相關服務。據官方消息,此次測試將謹慎進行,以確保運營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時保障參與企業和個人的權益。.
擬議規則對希望開設數字資產交易所的公司設定了很高的財務要求。它們必須擁有至少10萬億越南盾的啓動資金,約合4.08億美元。這相當於銀行啓動運營所需資金的三倍,大約是航空公司所需資金的33倍。.
外國投資者最多可持有這些交易所49%的股份。機構會員必須提供服務提供商至少65%的啓動資金。其中,至少35%的資金必須來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機構,例如銀行、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
政府於2025年9月9日頒佈的第05/2025/NQ-CP號決議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公司第67/2025/QH15號企業所得稅法,。
該草案規定了公司和個人何時必須申報加密貨幣銷售的收入和收益。這些時間規定遵循現行的公司和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法。.
根據財政部規定,在試點階段,只有越南公司可以發行加密資產。這些公司必須註冊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它們發行的資產必須有實物資產支持,不能以普通貨幣或傳統證券的形式存在。.
持有許可證的服務提供商必須每月向稅務官員提交報告,列明交易金額和稅款。
財政部網站仍歡迎公衆就草案提出意見。在相關法規最終定稿前,dent和企業可在意見徵詢期內表達對擬議稅收制度的看法。.
最頂尖的加密貨幣專家都在閱讀我們的簡報。想加入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