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邮储银行金堂县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邮储银行金堂县支行贷款管理失职;对张轩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谢熠禁止4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邮储银行金堂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失职 | 对邮储银行金堂县支行罚款50万元。 对张轩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谢熠禁止4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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