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对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岗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岗支行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给予警告,并处0.9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岗支行 | 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 | 对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岗支行给予警告,处0.9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教育和参考之用,不应视为财务或投资建议。
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