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业务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45万元;对胡曦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陈瑶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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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业务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45万元;对胡曦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陈瑶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业务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45万元;对胡曦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陈瑶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