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金融监管分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03日,盐城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汽车金融业务管理不审慎,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员王玉成、张弦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员万莉、沈洪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回访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员李丹、顾婕妤被警告并罚款共计5万元。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汽车金融业务管理不审慎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罚款65万元。 对王玉成、张弦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2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 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罚款65万元。 对万莉、沈洪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3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财务数据不真实、回访管理不到位 | 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罚款21万元。 对李丹、顾婕妤警告并罚款共计5万元。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4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 虚列费用、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罚款28万元。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