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02日,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收购非金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对赵珊及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1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收购非金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 | 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罚款42万元。 对赵珊罚款5万元。 | 陕西金融 监管局 |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教育和参考之用,不应视为财务或投资建议。
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