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及谢靓、张凯、刘恒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对谢靓、张凯、刘恒给予警告。对武宁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邓炎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对邓炎轩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前调查不到位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罚款30万元,对谢靓、张凯、刘恒给予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
2 | 武宁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 | 对武宁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邓炎轩给予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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