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億州监管分局对原億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僧州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億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原億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僧州支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案防工作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90万元;对钟捷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符振球、江天伦、蒲德荣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案防工作不到位 | 对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罚款90万元;对钟捷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符振球、江天伦、蒲德荣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儋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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