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一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对林堃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 | 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 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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